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实施意见
莱职院政发〔2016〕38号
各系,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教学〔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参军报名资格、基本条件
(一)报名资格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三年制高职学生。
2.五年制高职段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1.年龄:男,年满18-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年满18-22周岁。
2.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3.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参军学生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二)填写《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军审批表》(见附件)基本信息。
(三)出具“在校表现材料”。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出具“在校表现材料”,系审查并盖章,《审批表》及“在校表现材料”由班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签字上报。
(四)学院初审。学生处(征兵工作站)负责对申请参军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在校生参军后学籍和新生参军入学资格
(一)在校学生参军的,要以书面形式明确是否保留学籍,经学院同意的,办理参军休学手续,方可保留学籍。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毕业年级的学生参军不需要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二)未入学新生参军的,先到当地县级武装部领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填写信息并加盖当地县级武装部门公章,再到学院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三)办理复学手续。在校生参军退役后,符合复学条件的,2年内带本人身份证和退伍证到学院办理复学手续。复学后,完成学制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四)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规定时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到,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到学院学生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复学手续。
(五)五年制中职段的学生如果参军,不予保留学籍。
四、政治考核
(一)班主任须如实填写《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中的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由系党总支审核把关后,交学院征兵工作站,加盖学院公章。
(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中关于“征集地公安派出所”意见,由学院保卫科与驻地派出所联系协调后,由学院征兵工作站工作人员办理。
五、学费补偿
(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款额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二)在校生办理参军休学、保留学籍手续时,一并办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手续,由本人携带《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和《入伍通知书》办理或父母代办。
(三)保留入学资格的参军入伍新生,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需携带《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伍证,一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六、其它
(一)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在校学生参军入伍有关事项告知书》。参军入伍的学生,须在《在校学生参军入伍有关事项告知书》上签字同意。
(二)本实施意见由学院征兵工作站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军审批表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21日
附件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军审批表
编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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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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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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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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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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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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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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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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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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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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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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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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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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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
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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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联
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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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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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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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意见
|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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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站意见
| 公 章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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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 公 章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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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院征兵办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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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