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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军入伍有关事项告知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26   浏览: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参军入伍有关事项告知书

一、入伍条件

1、年龄:男性普通高校在校生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2周岁。

2、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法行为。

二、基本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男性:4月10日—8月5日;女性6月25—8月5日)

2、每年六月中旬召开班级征兵动员会议,报名参军者到系学生科领取《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参军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备用,并由班主任开具“在校表现材料”备用,等待初审初检。

3、每年六月下旬学校组织初检初审,报名者带好《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军审批表》、“在校表现材料”参加初审初检。学院征兵工作站对报名者年龄、身高、体重、视力及有无违法情况等进行初检审查。对初审合格者开具“在校证明”备用。等待8月上旬莱城区武装部组织的正式体检通知(通知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个人手机上)。

学生“在校证明”的办理流程:学生首先联系班主任出具本系学生证明→然后到系办公室填写学院“用章申请单”→再到院办公室(办公楼418室)加盖“学院行政章”。

“在校证明”的书写格式为:某某某,身份证号码,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某某系某某专业某某级在校学生。莱芜职业技术学院,x年x月x日。

4、应征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8月上旬莱城区武装部组织的正式体检。

5、对体检合格者,学院征兵工作站发送政审通知(通知以短信形式发送到应征人员手机上)。按通知要求,学生本人或者父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政审材料备用。同时,到所在系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主要是个人档案中的党、团“志愿书”,如有其它有关的资料一并取出。)

6、走访调查。政审和体检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7、预定新兵。政审合格确定为预定兵者,本人或父母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学院征兵工作站(院办公楼208室),领取《入伍通知书》。

8、办理休学手续。在校生(包括三年制高职在校生,以及五年制高职段的在校生,以下同)本人或父母带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到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院办公楼208室)办理保留学籍休学手续。同时,在全国征兵网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办公楼208室)办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9、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入学新生,到当地县级武装部领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信息后加盖当地县级武装部公章后到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院办公楼208室)办理。

10、办理复学手续。在校生参军退役后愿意复学的,必须在退役2年内,本人带身份证和退伍证到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院办公楼208室),填写《复学申请表》办理复学手续,手续办理时段为每年的6月30日前。复学后必须完成学制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方能毕业。

11、保留入学资格的高校新生退役后,持当年录取通知书、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先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楼108室)签到,再到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院办公楼208室)办理入学和学费减免手续。办理时段为每年的7月份的工作日(7月1日——31日)。

12、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款额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五年制中职段的学生如果参军,不予保留学籍。

2、全国征兵网“应征地”一栏,最好填写“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便于学院统一组织,协调运作,方便学生。应征地也可以填写家乡武装部,但是要注意与当地武装部保持联系,防止错过体检时间。

3、所有关于征兵工作的通知,都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学生在全国征兵网留下的个人手机号码上。所以,学生的手机号千万不要换,不要停机,要注意查收短信。如因更换手机号码、手机停机、未注意到短信等原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另外,学生须主动与学院征兵工作站的负责老师保持联系,以免误事。办公电话:0634—5875072。

4、五年制高职段一年级学生,在学历一栏要填写“高校新生”,如果填成“职业中专”将无法收到通知短信。

5、全国征兵网“应征地”一栏内填写的信息,在学院组织完成初审初检后不得修改!

我已认真阅读上文,并认同以上全部内容,保证按照以上规定执行,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学生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参军入伍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学院征兵工作站留存

如有其它疑问请加“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征兵工作站工作QQ——莱职军魂2384546392”随时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