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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关于规范学生量化考核工作的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

为进一步明确本系学生个人量化加、减分标准,确保同专业、同年级内学生量化考核成绩具有统一性,各班对本班学生的量化加、减分应以系规定的加减分标准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工作规范如下。

一、日常学生量化加减分的标准,请学生会各部门、各班(团支部)以《教育系学生违纪处分及量化扣分使用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稿)为准(见附件)。

二、各班(团支部)对系常规检查公示栏内通报的分数,在班级内部使用时,不得进行双倍加、减分等处理。

三、关于学生干部的加分按以下标准进行落实。

(一)关于学生会干部加、减分标准

1.学生会成员每月量化基础分最高 10 分,由分管辅导员老师、学生科副科长(团总支书记)根据个人表现认定分数。学生会成员日常值勤、会议迟到一次扣个人量化 0.5分,请假一次(未找人替)扣除 1分个人量化,旷勤、旷会一次扣个人量化 1.5分。

2.学生会各部门组织大型公共活动 (全系范围或者多个团支部参加),主办部门成员一次活动量化加 4 分,辅助成员一次活动量化加 2分。

(二)各班班干部等加、减分标准

各班班委、联络员、负责人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每月量化加 2分,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班委的,每月量化不得超过 4分。态度消极、不配合工作的班委取消其加分。班委日常值勤、会议迟到一次扣个人量化 0.5分,请假次 (未找人替)扣除 1分个人量化,旷勤、旷会一次扣个人量化 1.5分。

四、班级或个人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加、减分标准

1.以班级、个人为单位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县级活动,班级量化一次加 3 分,个人量化加 3分;以班级、个人为单位参加院级活动,班级量化一次活动加 2分,个人量化加 2分;以班级、个人为单位参加系级活动,班级量化一次活动加 2分,个人量化加 2分。

2.以班级、个人为单位参加国家级活动获奖,班级量化一次活动加 30分,个人量化加 40 分;以班级、个人为单位参加省级活动获奖,班级量化一次活动加 20分,个人量化加 30分;以班级、个人为单位参加市级、区县级活动获奖,班级量化一次活动加 15 分,个人量化加 20分。

3.以班级、个人为单位参加院级活动获奖

一等奖:班级量化加 10分,个人量化加15分;

二等奖:班级量化加8分,个人量化加12分;

三等奖:班级量化加 6分,个人量化加 10分。

院级活动包括:院宿舍文化节系列活动、科技文化和艺术节系列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勤俭廉洁”主题活动、“国家安全”相关主题活动、“感恩校园 报恩思进”系列活动、院广播稿征集活动、“5.25 心理活动月”主题活动、创意设计活动(如:设计校徽 设计市标)、绿色校园系列活动、院文艺演出、学习强国学习、青年大学习、省安全竞赛、青鸟计划、宪法活动月、安全活动月活动等等。

4.以班级、个人为单位参加系级活动获奖:

一等奖:班级量化加6分,个人量化加 10分

二等奖:班级量化加 5分,个人量化加8分;

三等奖:班级量化加 4分,个人量化加 6分

系级活动包括:系宿舍文化节系列活动、合唱比赛、演讲比赛、校园歌手大赛、社团活动月文艺汇演、跳绳比赛、拔河比赛、幼儿弟子规比赛、幼儿器械操比赛、幼儿舞蹈比赛、情景剧比赛、粉笔字比赛、手抄报/黑板报环创评选活动、主题视频拍摄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等。

5.体育活动类1-2名次默认为一等奖; 3-5名次默认为二等奖, 6-8名次默认为三等奖,适用于所有级别的比赛。

6.普通学生协助院、系或学生会工作,根据工作量量化每次加分 1-3 分由分管辅导员或学生会部门负责人认定。

7.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工作中出现失误、纰漏造成重大影响的班级和个人,量化扣 2-8 分,由分管辅导员认定。

8.在常规管理中,表现优异的班级和个人,班级量化和个人量化一次加2分。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要求

附:《教育系学生违纪处分及量化扣分使用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稿)。




                                                                教育系

                                                            2023年12月22日